社会信用体系缺失催生中国私人侦探业务增长
 《市场报》
董 颖 杨曼 2006-07-07 中侦网消息:在公众心目中,以婚外情调查、讨债、商业打假为主业的调查公司们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称――“私人侦探”。这一称呼,无疑使人联想起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那些神奇而正义的形象。但今天,发展不过10余年的中国私人侦探业,已经开始出现步入泥沼的迹象。一方面未被承认的法律地位和时常超越法律界限的调查手段,使得中国的“福尔摩斯”们始终未能摆脱生存的合法性危机;另一方面,行业准入门槛低,大量的无序竞争和恶意欺骗已经严重削弱了这个行业的信誉和利润。在这种背景下,部分中国本土的调查公司开始尝试转型,他们将业务触角扩大到了金融业,成了银行、保险公司的“信用安全员”。这种变化预示着这一灰色行业正在法律的缝隙中试图走出一条新路,同时也反映出金融机构在风险预防和管理上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私人侦探”充当民商“证据调查员”和金融机构的“信用安全员”角色 
社会信用体系缺失催生私人侦探业务高速增长 银行保险业成为最大主顾
“原来称我们是私人侦探还可以,这两年不如说我们是银行、保险公司的信用安全员更确切。”北京某调查公司负责人商某这样对记者介绍自己,“每天和银行、保险部门打交道,然后介入调查一些大客户的资产情况、信用程度,这就是我们公司目前主要的工作内容。” 商先生的公司最早接触这类调查,是接到某银行送来的一个500万的“大单”。当时,该银行希望他的调查公司能协助他们调查当地一个正在申请贷款的公司,因为在此之前,这家银行曾因某客户破产吃了大亏。 “其实当时我们对这类业务还不是很熟悉。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在随后的跟踪调查期间,我们先派人了解该公司主要领导每天的事务,又安排几位工作人员冒充该公司的一个上游厂商,频频与公司接触。通过一段时间地深入了解,终于掌握了这个公司的真实情况。”商先生告诉记者,当他们把这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很高,三角债错综复杂,有骗贷企图”的情况交给银行后,银行拒绝了这家公司的贷款申请。“就像打了一场胜仗一样!”提起当年第一次经济调查经历,商先生的心情依然十分兴奋,“从那以后,我们接手这类事物就越来越多了,像保险公司委托调查客户资产状况、某公司要求追债等已经成为我们的主要业务。当然,我们对这类调查也越来越有经验,知道应该先从哪里入手。” “巨额银行诈骗案侦破纪实”、“保险诈骗犯罪深析”、“特大汽车贷款诈骗”……记者发现,不少调查公司喜欢把自己做过的成功案例记录下来,供客户查阅。“做我们这行靠声誉,做得好了、知名度高了,上门的大单才会多起来。”商先生说。 采访中,一家银行资产保全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依赖调查公司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像有的客户,把资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假离婚后向银行申请破产,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请人调查,我们根本无法分辨。所以这几年我们和调查公司的合作也比较多。”同样,对于银行的信贷部门来说,如果不能了解客户公司的真实情况,就难免出现骗贷、坏账等情况。“保险公司一般很少有搞独立调查的部门,可现在骗保的现象太多了,我们也在这方面吃了不少亏。”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以车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一些城市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这些情况让保险公司大为头疼。 社会信用体系缺失催生业务增长 商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业内一些做得不错的调查公司都有银行、保险公司这样相对固定的大客户。记者了解到,虽然很多调查事务所在“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是:“社会调查、经济调查、市场调查”,但实际上接手的业务正从家庭调查往经济调查过渡。 “可以说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缺乏,给了我们很大的生存空间。当然,这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入行较早的商先生对自己公司的前景倒是充满信心。在记者与商先生约定的前几次采访中,连续3次,商先生都因接待客户而抽不出时间,从中不难看出调查事务所的客户源情况相当不错。对此商先生并不否认:“我们的生意是相当不错的,客户多得超过我们的想象。” 在互联网上,记者键入“调查事务所”,短短几秒钟后,成百上千个调查中心的业务介绍和联系电话就跃入眼帘,“联邦威廉中国行动调查中心”、“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北京君安通达商务调查中心”、“上海唐道尔私人侦探调查公司”……这些调查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只要是人们可以想到的,上面都有。像对公业务,包括对公诈骗调查取证、知识产权维权调查与代理、商业信息情报收集、公司资产评估调查、商务安全与咨询、公司企业信用调查、工商征信、市场调查、对公债权债务等;对私业务,像反窃听、反跟踪、婚姻情感维权调查取证、人员行踪监控、私人保卫、全国各类信息查询、寻人寻骗调查、个人资产评估调查、对私债权债务、刑事、民事案件物证鉴定与分析、其他疑难委托调查等,无所不有。 ■记者手记
“你那边是不是在录音?”采访初期,商先生极不放心地多次询问,在记者明确表示“不录音”、“不透露公司名称”、“不透露客户资料”后,商先生才开始侃侃而谈。即便这样,在谈到一些调查细节时,记者仍能感觉到商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的顾虑和担忧。记者询问,调查中有没有什么比较惊险的情况或案例,商先生立刻条件反射似的回答:“哪有什么惊险场面,我们都是合法调查、合法经营。我们是经过工商局批准的,有营业执照……”可以看出,害怕被误解已成了商先生和众多调查员们的心病。 其实就像商先生所说,随着诈骗、经济案件的增多,调查业有着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调查公司既然存在,就一定有它的道理。也许,对于这个新兴行业,我们应该给予它更多的理解,而不是猜测和质疑。 私人侦探
在法律缝隙中前途未卜 调查业全球现状 中侦网消息: 中国:严格地说,中国的私人侦探是个“舶来品”。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上海、天津、广州等沿海城市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在那些外国租界地区,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效仿西方模式的私人侦探。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私人侦探机构是1992年在上海创立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1993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私家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在我国至今仍未开放。但事实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10月,中国已有调查类企业组织或机构(包括调查公司、咨询公司、信息公司、经纪公司、猎头公司、保安公司、危机管理公司等)近2.3万家,专业调查机构、调查从业人员近20万人。 国际:在美、德等国家,私人侦探、私人保安的从业人员已经超过警察;美国的私人侦探公司在3000家以上,从业人员160多万,年营业额已超过1000亿美元。日本、英国各有1000多家。大到国家的方针政策、外交路线、政府更迭,小到平民百姓的民事、经济纠纷,无不为私人侦探所涉猎。
千呼万唤始出来 “我们的工作还是很实际的,有些事情公安局可能做不到,但是我们却可以,这就是我们存在的道理。”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整整一下午,听筒里传来的都是这样的声音。作为北京一家私人调查公司的负责人,商先生的日程表总是排的满满的。
“时间安排基本上不受自己控制,接待客户、分析线索、设计方案、着手调查……到最后整理结果,整个过程都是连贯的。有时候空闲了,突然有新的情况就要马上跟进;还有的时候来了新的客户,就要当时接待……”正式采访时,商先生向记者解释了时间一再变化的原因。“可以说,我们是24小时工作制。”谈到调查事务的工作状态,商先生表示:“我们手里都同时有好多个单,哪个有进展、哪个在等待,心里都有数,所以没有‘什么时候可以休息、什么时间上班’之说,全看业务的进展情况。”
商先生告诉记者,以往他们从不接受任何采访,“因为感觉没有什么可说的”。他坦言:“我们这份工作抛头露面过多不好,泄漏客户的资料也绝对不行,又没有大块的时间可以坐下来慢慢谈。但是外界对我们的猜测太多了,里面还有很多不理解、质疑的声音,所以这次我想说一些,让人们了解我们这个行业。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工作还是很实际的,有些事情公安局可能做不到,但是我们却可以,这就是我们存在的道理。” 在很多人眼里,调查公司这份工作的确有些深不可测,高超的车技、贴身跟踪术、微型窃听器、偷拍、高科技电子破译技术,这些在电视上看到过的侦探手段加上丰富的想象,就成了人们对调查事务的全部认识;进出高档公寓、各大酒店,有着多种身份,接触各类不同客户也使侦探工作充满神秘。
对于以上种种的猜测和好奇,商先生笑了笑表示,与外界想象的不同,调查事务所配置的设备并没有多复杂,不过是一些照相、录像、录音和望远镜等器材设备。“做我们这一行,必须知法守法,私家侦探业务不涉及刑事范围,所以不能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大功率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我们都使用民用器材。而且我们更没有抓捕、审讯等权力。” 游走在法律道德边缘
可以说所有注册的私家侦探社都是打着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的旗号,暗度陈仓,和有关部门玩着半真半假的游戏。 “在一些疑难案件的法律解读和应用上,他们的思路比我们还专业。”谈到调查事务所的兴起,某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这样评价。但是目前在我国,调查事务所仍处于边缘地带,有些时候,他们只能充当一个“证据调查员”的角色。 提起这种状况,商先生无奈地说:“因为没有公安警察那样特殊的权力,我们无非就是运用合法的手段,帮助委托人获取其无法获取的证据。一旦走上法庭,我们调查到的证据也只会提供给当事人的律师,自己从不出面。”
中国的私人侦探抑或调查公司,始终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私家侦探”在我国并不为法律所认可,可以说所有注册的私家侦探社都是打着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的旗号,暗度陈仓,和有关部门玩着半真半假的游戏。 目前,大部分调查事务所是以工作效果来收费,商先生也向记者透露了该公司追账的收费标准:按呆账或坏账的年数和金额来计算,比如坏账为3年的,就收取总金额的30%佣金;坏账5年的,就收取50%的佣金。“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我们也有失算的时候。很多搞恶意贷款的人,钱都挥霍掉了,根本没有财产了,我们也无能为力。这样的话,我们就要白白搭上一笔不小的差旅费、调查费等。”商先生说,调查工作其实也是众多行业中的一种,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时候我们费力调查,终于查出了真实的结果,却因为跟事主内心预定的结果不一样而得不到认可;有时办了成功的案子,我们也会高兴好几天;还有时,我们也会被人利用,有的客户可能会利用我们调查出的结果来达到个人目的。”
“克格勃”背后的苦衷 从某种意义上说,调查事务所的调查员就是我们惯常所说的“私人侦探”。在一般人眼中,这些私人侦探有勇有谋、神通广大,似乎他们能办成很多普通人难以办到的事情。然而在工作之余,这些“无所不能”的调查员也有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也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烦恼。
“尽管生意源源不断,但调查事务所的生存处境并不好,尤其是在取证方面,越来越难。主要是不少地方法规给我们出了难题。”比如,有些地区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违法行为。商先生对记者说:“有些时候我们真是很难做。比如我们拍的一些照片其实就是在公共场合拍的,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偷拍,但是一些当事人为此闹上法庭要求保护隐私权,遇上这种情况,我们永远都是处于劣势地位。”
不被人理解是另一个让调查员们苦恼不已的事情。李先生从事调查行业已经2年了,入行前他是一家啤酒厂商的代理商,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家境殷实的“小商人”。但自从跨入调查行业,不仅工作时间不稳定,还经常从事一些危险工作,李先生的妻子十分不理解,最终因“不堪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跟他离了婚。 如今,商先生的调查公司已经小有名气,为此他先后招聘了2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有8人是律师,还有一些是高校的“公安”专业的学生。商先生表示,自己能够成功注册公司已经算幸运的,因为现在一些调查公司常常在工商部门就“卡壳”了,成了“黑户”。商先生对记者说:“我希望,未来我国的调查事务所也能像西方国家那样,有一个明确的身份,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它,而不是一味限制发展。”
银行系统频出骗贷事件
风险要靠调查公司化解?
中侦网消息: 银行系统频频曝出骗贷事件,反映出金融机构在风险预防和管理上的薄弱。在这一背景下,不少调查公司敏感地意识到银行保险业潜在的巨大商机。
新闻背景:进入7月,银行系统再曝骗贷丑闻:森豪公寓开发商涉嫌联合律师、银行主管,虚构257名购房者,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住房贷款7.5亿元。已经说不清这是今年第几起银行骗贷案了,半年来,类似的金融事件频频见诸报端。
2月8日,中国银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原行长胡伟东等5人涉嫌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涉案总额达4.325亿元。 6月9日,浦发银行自查时发现一起严重违反总、分行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而引发的风险贷款事件,涉及金额1.29亿元。
6月,中国银行河南沈丘支行再次曝出银行承兑汇票大案,涉及资金总额1.461亿元。 6月,交通银行沈阳分行曝出2亿元诈骗案。
银行系统频频曝出骗贷事件反映出金融机构在风险预防和管理上的薄弱,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出现专门针对银行和保险系统的"调查公司"了。在一家调查公司的业务介绍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些文字:"为金融机构、政府公共部门、跨国银行、商业公司、保险机构提供着商业背景调查、信用记录核实、资产追踪、办公安全审计、保险理赔核实等商务调查服务。"这些服务一针见血地指向了目前的金融保险机构的"命门"。
银行信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信用安全信息的评价、企业合作方的真实资信状况……这些都是金融体系中缺失和薄弱的环节。已经在银行和保险公司中开展调查业务的零点调查公司董事长袁岳曾谈到这项业务产生的必要性。他说,随着银行体制的改革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银行的竞争逐渐加剧,银行的竞争不仅要求产品设计有创意,还要确保在提供服务时不走样。在这一背景下,不少调查公司敏感地意识到银行保险界潜在的巨大商机。
勺海、盖洛普、华南国际等调查公司表示,早已针对金融类客户制定了详细的推广计划,而且有专人通过参加金融论坛、免费为银行员工上课等方式发展客户。勺海公司的吕先生表示,他们"调查"属于观察法调研的一种主要方式,一般既可以独立完成一项调查任务,也可以是"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的有益补充;不仅可以监督自己的服务体系,还可以比较竞争对手的服务水平是否对自己构成威胁。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善服务质量、统一服务流程;其次,还可以给工作人员一定压力,激励他们工作更出色,并能替公司发现优秀员工。
对于调查公司的"辅助"作用,有些银行也并不买账。对于银行来说,对网点的监督权力在分行或人事部门,总行并不承担这一职责,而且对此也"并不感兴趣"。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员表示,曾有一些调查公司跟他们接触过,但报价太高,他们目前主要依靠自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来规范服务。
不管调查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你情我愿还是猫鼠游戏,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仍然引起了国家的注意。银监会日前向境内各金融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
11 条措施,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引入引咎辞职制度。发生大额和性质严重案件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先行引咎辞职,视案件结果再行处理。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问题的金融机构将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金融许可证、取消任职资格等惩罚。同时,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构筑防范操作风险,尤其是防范案件风险的内部防线。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综合业务处处长郗百顺曾表示,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银行等金融机构是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心,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防范自身的各种风险。而金融监管则是从外部帮助、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从而防范和化解单个金融机构风险及系统风险。
日前国家有关部门宣布,计划在5年内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今后,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及政府相关监管环节中将被越来越多地要求提供信用报告。与此同时,信用管理人才也成为了一个新兴热门职业,全国信用分析师、全国信用评估师、全国信用调查师、全国商务调查师和全国商账追收师等将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就业准入制度。据中国市场学会统计,今后10年内,中国内地将至少需要50万信用管理人才,每年有数万人的人才缺口。
(记者 杨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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