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司2万元雇私家侦探找人
流失人才赔偿公司违约金7万余元
 2006年06月04日00:16
新文化报 李申 中侦网消息:
北雁南飞,南方优越的条件让很多北方学子动心。他是学计算机的,毕业于吉林省某知名学校,在长春一家公司打工。然而工作一段时间后,他突然“不见了”,公司花2万多元雇私家侦探才在南方找到他。日前,吉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被诉人田某给付该公司违约金7万余元。 偷偷跑到南方找工作
事情要追溯到2003年7月,本科生田某被长春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生效日期为2004年3月28日,终止日期为2009年3月27日。2004年7月,女硕士毕业生李某也来到该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中,两人确立恋爱关系。 2005年6月,李某以生病为由向单位请假,随后就不来该公司上班了;两个月后,田某也从该公司消失了。 两人一直不来上班,该公司怀疑他们离开了长春,随后公司从其他员工处得知,两人已经在南方找到了新的工作,待遇非常好。这一下,该公司负责人急了,如果人都走了,公司怎么办?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合适的人。 私家侦探寻觅芳踪
担心人才大量流失,该公司雇请私家侦探开始找人。 调查查明,李某是2005年6月25日离开长春的,26日抵达上海,后又到过连云港等地,并与上海某集团公司的连云港分公司有过联系。侦探调查连云港方面的公司,却没有李某这个人。
9月,侦探查到李某在上海公司总部工作。侦探还了解到,李某并不满意现在的工作,迫切地在苏州找工作,她随时可能离开该集团。 一个月后找到一偷跑员工
与此同时,侦探也在对田某展开调查,田某是2005年8月12日下午离开长春,13日下午到达上海的。9月27日开始,田某多次和苏州一家公司联系。11月18日,侦探南下苏州。终于在这家公司的员工名单中找到田某的名字。 随后,长春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私家侦探提供的地址,与律师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南下。在苏州,田某接到了律师送达的传票和仲裁受案通知。
近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了此案,裁决被诉人田某给付申诉人违约金7.2万元。 北方企业成人才培训基地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人才流失情况严重,很多公司、企业面临这样的问题,一纸合同根本形成不了制约机制。一位公司老总声称,现在东北的公司、企业成了南方公司、企业的培训基地,大学毕业生因没有经验,很难直接进入南方的公司,所以很多应届生都选择在北方公司工作,积累一两年经验后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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