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侦网讯: 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大会在京举行 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大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周永康及肖扬、贾春旺、罗豪才、韩杼滨等出席颁奖大会,并为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 会前,周永康等亲切会见了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并勉励他们一定要牢记党的期望,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始终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要把群众关心、中央关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多提治国安邦的真知灼见,多创造实践需要的学术精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科学回答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繁荣与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据悉,为了大力扶持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调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为依法治国创造更多的法学学术精品,推进法学理论的繁荣和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国法学会于1995年、1999年、2002年、2004年,连续四次开展评选“杰出青年法学家”活动,每次评选出1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获奖时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评选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得到法学界、法律界的普遍认可,产生了很大影响。现在,这4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在法律实际部门和法学界都有着很大影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曹建明、周叶中、夏勇、王利明等曾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作过法制讲座。杰出青年法学家所表现出来的坚定的政治信念、远大的理想抱负、积极的进取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集中体现了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周叶中 周叶中,男,1963年8月生于湖南武冈,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 1981年至1988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和硕士学位,1994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1988年至今,在武汉大学任教。 他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 他共获得校级以上各种奖励30多项。曾获得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湖北省“依法治理与法制宣传先进个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他出版著作19篇,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主要著作:《代议制度比较研究》、《宪法》、《宪法学》、《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视野—基于宪法思维方式的一种研究》等。他发表的论文《论宪法权威》、《宪法至上:中国法治之路的灵魂》、《宪法学基本范畴简论》、《宪政中国初论》、《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中国宪法学体系、范畴与自主性》、《宪政中国道路论》等,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他对“统一台湾新战略”、“新时期党的建设”、“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等国家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成果,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他曾先后为中央领导和各部委、省市领导干部做法制宣传报告1200多场次。受教育部委托,他独自撰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宪法学教学指导纲要》;主持撰写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宪法学教学基本要求》等教材。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薛虹 薛虹,女,1969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外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学。 1988年至1995年就读于黑龙江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8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今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任教。她还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全球域名管理机构用户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唯一代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专家,香港大学法学院研究员等。 她曾获得教育部霍英东基金青年教师基金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外交学院优秀学术成果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信息一等奖,全国首届域名征文及知识大赛金奖,外交学院先进工作者。 她于1999年、2000年、2002年、2003年分别出版了中、英文专著各两部。其中的《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一书,代表了国内网络知识产权研究的前沿水平,在国内被广泛引用。其英文专著,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多年来她在各种法学类专业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如:《纳入版权保护体系的网络传输》、《著作权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数字化出版及著作权法律问题》、《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等,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对网络服务商进行法律规范的建议、对数字环境下技术措施保护及权利限制的建议,均被有关机关采纳。其研究特点是,对策性研究较多,研究成果能够被国内主管机关应用或参考。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许章润 许章润,男,1962年10月出生于安徽庐江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 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6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94年至2000年就读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至今在清华大学任教。 他兼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问题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等。 曾获北京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清华大学优秀教学奖,2002年获清华大学最高学术奖“学术新人奖”。写有学术著作9部,其中独著4部,译著5部,主编法学丛书4套,发表中英文论文40余篇。其主要著作有,《说法
活法 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于人文类型》、《监狱学》等。他发表的法理学和刑事法学方面的论文如:《法律:民族精神与现代性》、《法律信仰与民族国家》、《宪政:中国的困境与出路》等,研究功底扎实,在法律文化理论方面多有新的见解,并有自己的独特风格,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谭世贵 谭世贵,男,1962年8月生于广西蒙山县,海南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与改革。 1979年至1986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读书,获学士、硕士学位。1986年毕业留校任教。1988年9月起,在海南大学法学院任教。1993年6月破格晋升副教授,同年10月起任海南大学副校长。1998年5月起任海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同年10月晋升教授。2000年至200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9月主持海南大学行政全面工作,2002年4月起任海南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他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所属的法学教育研究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常务理事,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海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海南省监察学会副会长,海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项,被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七部委“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海南省优秀教师”、“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海南省五四奖章”、“亚洲管理创新百名杰出人物奖”等荣誉称号。
他出版著作、教材23部,其中独著4部,主编、副主编全国统编教材5部,发表论文110多篇,主持、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10项。其个人独著的《司法改革的理论探索》、《司法独立问题研究》、《廉政学》等科研成果,涉及司法制度改革、反腐倡廉等前沿问题,他的理论观点对司法改革和廉政建设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和学术价值。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邱兴隆 邱兴隆,男,1963午1月1日生于湖南湘乡市,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 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2001年至今在湘潭大学任教。 他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
他曾获得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称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入选“新世纪湖南省首批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近年来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出版独著9部,译著、合著等17部,发表学术论文118篇。他的《刑罚理性导论》、《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比较刑法(第一卷.死刑专号)》等著作,在刑罚基础理论、死刑等领域的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影响。他还主持、参与了多次国际、国内的重要学术会议,在振兴法学教育、参政议政、参与司法实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邱兴隆 邱兴隆,男,1963午1月1日生于湖南湘乡市,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 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2001年至今在湘潭大学任教。 他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
他曾获得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称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入选“新世纪湖南省首批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近年来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出版独著9部,译著、合著等17部,发表学术论文118篇。他的《刑罚理性导论》、《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比较刑法(第一卷.死刑专号)》等著作,在刑罚基础理论、死刑等领域的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影响。他还主持、参与了多次国际、国内的重要学术会议,在振兴法学教育、参政议政、参与司法实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马怀德 马怀德,男,1965年10月生于青海西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 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1年获得行政法硕士学位,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是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1993年留校任教。曾赴美国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和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 他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民政部顾问或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 他曾获8项省部级以上奖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北京市等课题项目9项。曾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 他出版个人独著3部,专著、合著20余部,论文100余篇。《行政许可》一书,为制定行政许可法做了理论准备;《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对行政法学教学也起了推动作用。他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对我国行政立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卢建平 卢建平,男,1963年12月生于浙江桐庐县,国家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 1979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至1988年在法国蒙彼里埃大学法学院学习,获硕士、博士学位。1988年至1999在浙江大学工作。自1999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1992年起多次代表中国刑法学者参加国际刑法学协会理事会,并以访问学者身份在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国人文科学研究院等进行合作研究。
他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执行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刑事政策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家》杂志副主编等。曾获得浙江大学优秀教师奖,北京市五四奖章,2002年获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1996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他出版专著2部、译著3部、主编与合著著作18部,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用英文、法文在国外发表论文14篇。专著有《刑事政策与刑法》,译著有:《新刑法理论》、《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网络犯罪》。他专长于刑事政策的理论研究,在此方面既有专著也有较多文章,所开刑事政策等课程颇受研究生的好评,并产生一定的影响。他在中法、中欧刑法学交流合作方面做了较多工作,特别是为2004年9月召开的第17届国际刑法学大会的胜利举办作出了较大贡献。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陈瑞华 陈瑞华,男,1967年生于山东聊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位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和程序法基础理论。 1989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从事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后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2002年曾赴美国耶鲁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他获各类科研奖励10项,其中省部级奖励4项。曾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科研类)一等奖,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著作类一等奖。 他独立出版的著作有:《刑事审判原理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看得见的正义》、《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程序性制裁理论》。他在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程序正义理论、司法权的性质、未决羁押制度、刑事诉讼构造、程序性制裁理论等方面有开创性的学术贡献。近几年来他的论文、专著引证率在诉讼法学界名列前位。
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左卫民 左卫民,男,1964年12月生于四川成都,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1981年至1988年和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开始在四川大学从事科研教学工作。1992年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4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 他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他共获各种奖励17项,包括教育部首批人文社科"跨世纪优秀人才"和教育部首届"青年教师奖",被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人事部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他出版专著8部,主编参编教材4部。主要有《最高法院研究》、《在权利话语与权利技术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诉讼权研究》、《价值与结构:刑事程序的双重分析》、《变迁与改革——法院制度现代化研究》、《刑事诉讼的理念》、《刑事程序问题研究》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各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逾百篇。其观点见解新颖独到,具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
中国法学会开展评选杰出青年法学家活动简介 为了大力扶持法学人才和法律人才的成长,使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调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为依法治国创造更多的法学学术精品,促进法学理论的繁荣和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国法学会于1995年、1999年、2002年、2004年,连续四次开展评选“杰出青年法学家”活动。每次评选出1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 评选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按规定条件推荐和初评,再经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终评,产生出十名杰出青年法学家。不论是评选条件,还是评选程序,都是非常严格的,保证了该项评选的高标准、高档次。
现在,这4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在法学界和法律实际部门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中,在法律界,担任正部级、副部级领导的有5人: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法学界,担任法学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的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夏勇,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武汉大学副校长黄
进, 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守文、副院长陈兴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明、赵秉志、韩大元等。
历届“杰出青年法学家”名单 第一届“杰出青年法学家”名单 王利明 公丕祥 赵秉志 曹建明
范 健 胡建淼 黄 进 夏 勇 沈木珠(女)顾培东 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名单 陈兴良 曾令良 韩大元 陈桂明
信春鹰(女)孙宪忠 何勤华 卓泽渊 江必新 崔建远 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名单 张明楷 吕忠梅(女)张新宝 孙笑侠
张守文 袁曙宏 蔡定剑 景汉朝 吴大华 赵旭东 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名单 谭世贵 周叶中 马怀德 邱兴隆
许章润 左卫民 陈瑞华 莫纪宏 薛 虹(女)卢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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